招远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招远市隶属烟台市,地处山东半岛西北部,位于东经120°08′~120°38′,北纬37°05′~37°33′之间。东接栖霞市,西靠莱州市,南与莱阳、莱西两市接壤,北以龙口市为邻,西北濒临渤海,海岸线长13.5公里。地处胶东低山丘陵地带,山区、丘陵分别占总面积的32.9%和38.4%,山丘连绵,沟壑纵横。地势东北部、中部和西部偏高,东北部的罗山山脉高为群首,主峰海拔759米,有“势压登莱百万峰”之说。周围分布有海拔500米以上的山头21个,群山环翠,峰峦叠嶂。境内河流11个流域160余条,多为源短流急的时令河,分为渤海水系和黄海水系。境内长48公里的大沽河为第一大河,界河流域为第一大流域。干流长度大于5公里的河流51条。海岸线略呈凹形,均为海饰作用的沙岸,平缓细腻,为天然的海水浴场。礁岩中盛产刺参、梭鱼、对虾及三尤梭子蟹。